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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诉讼该如何执行?
发布日期:2016-12-29    作者:赵双剑律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应当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申请执行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①有权申请执行的人,只能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民事权益的一方当事人,或者仲裁机构等单位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权益应当受到保护的一方当事人;②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的,即丧失了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③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和具体要求;需要执行的标的物名称、数量和地点,及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等等;④当事人申请执行其他机关制作的,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还应予交申请执行费。
  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应按照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内容不同,分别采取经济惩罚措施; 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除金钱以外的其他义务的.则应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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