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目前,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的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该标准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划分依据是: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 明显职业受限;d) 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 职业种类受限;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 社会交往贫乏。
6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远距离活动受限;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