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 | 概念 | ||||||||||
介绍贿赂罪 |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构成 要件 | 违法的构成要件 | 主体 | 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 ||||||||
行为 | 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
为受贿人收受贿赂而向他人介绍贿赂 |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
客体 |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 ||||||||||
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主观 | 故意 | 故意的内容是促成行贿、受贿双方建立贿赂关系,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 ||||||||
目的 | | | |||||||||
如果行贿人、受贿人之间没有建立贿赂关系,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
量刑 标准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 |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 ||||||||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 ||||||||||
立案 标准 | 数额在2万元以上 | 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 |||||||||
数额在20万元以上 | 介绍单位向国空工作人员行贿 | ||||||||||
数额不满上述标准 | 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 ||||||||||
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 |||||||||||
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 |||||||||||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 |||||||||||
区别 | |||||||||||
本罪与受贿罪、行贿罪的区别 | |||||||||||
区别 | 本罪 | 受贿罪 | 行贿罪 | ||||||||
主观 | 行为人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有明确的认识,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处于第三者的地位介绍贿赂 | 明确知道到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 | |||||||||
目的 | 通过自己和双方的联系、撮合而促成贿赂结果的实现 | ||||||||||
合意 | 如果行贿、受贿方本就有贿赂意图,行为人只是为行、受贿双方进行沟通、联系的或代为传递钱物,则应认定行为人与行、受贿人的合意不明显,行为人构成介绍贿赂罪 | 如果行、受贿双方或一方本没有贿赂的意思,而因行为人的行为诱发了行贿、受贿的意图,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与行贿或受贿方合意程度明显,行为人构成了行贿或受贿的帮助犯 | |||||||||
行为 | 为双方牵线搭桥,自己只是处于中间位置。介绍贿赂人为行贿、受贿双方的中介,通常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双方认识、联系,或者代为传递信息或转递财物,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行为。如果贿赂双方自己就已经商谈好贿赂钱物,而行为人只是代为传递钱财或物品,或是代为传达双方的意图,则可认定行为人的作用是撮合。 | 如果贿赂双方原本并不认识,通过行为人的怂恿或帮助而完成贿赂行为,则可认定行为人构成贿赂犯的帮助犯或教唆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