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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被改车库,小区业主应当如何维权(转)
发布日期:2016-12-07    作者:钟如超律师
作者,叶剑锋,转自北大法律信息网【案例情况】 
  我是厦门湖里区某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共有两期,我们是第二期的业主。今年八月,开发商通知我们交房,我们发现两幢楼之间原先规划为绿地的地方被开发商浇上了钢筋混凝土,并搭建了将近一层楼高,经了解才知道开发商要将这里改建为车库。我们多次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却说改建车库是为了业主考虑,正在办理规划变更手续。我们广大业主认为开发商改建车库严重损害了我们的绿地,是其为了多卖钱私自建设的。然而,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 
  【背景说明】 
  这种开发商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某些原来规划的好好的诸如绿地、花园、公共设施等等等,在开发商开发过程中却被改变了用途,比如说改变成保安室、物业管理用房等等,甚至还遇到过开发商将房屋的架空层当做车库来卖的情形。对于这种“改变”,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何维权,有的业主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开发商实际交房时还存在此等“猫腻”。 
  【律师说法及建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规划许可不得擅自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同时,按照《物业服务条例》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因此,开发商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一、向规划、建设及城管部门投诉,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二、拒绝交房,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三、当然,最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积极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委员会来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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