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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班受伤,如何要求公司赔偿
发布日期:2016-11-09    作者:110网律师

父亲在工地上班,左手食指第一节手指受伤了没治好,公司还不给赔偿,我想寻求法律援助,怎样替父亲维权?
您好,如果你父亲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也可以就人身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金额会根据双方过错,伤势情况等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看有没有工作证、工资单、荣誉证书,同事证言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另外《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而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你要申请法律援助,要向你们当地的司法局或司法所申请,具体按照当地该部门的要求来准备相应材料。司法援助主要针对的经济特别困难、低保户、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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