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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军阀时期的宪法
发布日期:2016-1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辛亥革命结束后不久,中国进入了军阀统治时期。此间出现的宪法文件有四部:分别是《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1.天坛宪草:1913年10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中华民国约法》(草案),简称,“天坛宪草”(因宪法起草活动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而得名),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草案,共分11章113条。它的具体内容反映了制宪过程中国会与袁世凯的权力争夺。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实行总统制。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实行总统制。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实行总统制。例如,在对总统制与内阁制的选择上,袁世凯唆使其爪牙主张实行总统制,国会以国民党为多数党,则坚持实行内阁制。最后,宪法起草委员会一致否决了总统制,确立采用内阁制。对此袁世凯大为恼火。1914年1月14日他正式下令解散国会,“天坛宪草”便成了死胎。

2、《中华民国论法》1914年5月1日由袁世凯正式抛出的《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约法”共10章68条,其基本特点是取消了责任内阁制和国会对总统行使权力的大部分限制,使总统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权于一身,成为国家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但袁世凯的野心并为因此而满足,1915年12月12日他当上了中华帝国的皇帝,使辛亥革命仅存的硕果也付之东流。1916年在全国一片讨袁声中,袁世凯的中华帝国覆灭了,对于《约法》,有学者认为“袁记约法”的出笼,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认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 有学者认为《约法》确认了大总统至高无上的权力、为袁世凯以后登基称帝奠定了基础。它虽然也规定人民有一定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又规定将其严格限制在“法律范围内”,使之成为空文。 有学者认为约法的颁布标志着袁世凯独裁统治的建立,作为人民权利宣言书的宪法沦为袁世凯的专制工具,这部宪法从内容到实质文里行间都流露着封建反动气息。

3.贿选宪法:贿选宪法是指袁世凯死后,中国进入军阀混战时期,直系头目萝锟以“恢复法统”为护身符,用军队包围国会,以每票五千元大洋收买“猪仔议费”,既“选”出曹锟为总统,又匆忙赶制一部宪法,这部宪法除前言外共13章141条,特点是在资产阶级民主的伪装下实行军阀的独载统治。一方面规定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国家,并罗列出许多国民的权利和自由。但另一方面又给予总统很大的权力特别是规定大总统得停止会议院或参议院之会议,将国会的活动置于总统操纵之下。该宪法的另一特别是设立《国权》和《地方制度》两章,在中国宪法史上首次对中央与地方的职权作了比较明确的划分,规定了地方政府的权力。对于该部宪法学者们做出了不同评价,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这部宪法在形式上标榜,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但宪法赋予了总统极大的权力,所谓公民的权利也不过是一种摆记而已。 有学者认为,这是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该宪法是一部形式上以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作招牌,实际上确认反动军阀专制独裁统治的宪法。

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曹锟倒台后,段祺瑞当上了“中华民国临时总执政”。他一上台就声明,法统已坏,无可因袭,随后下令撤销曹锟的“贿选宪法”,并宣告《临时约法》失效。1925年8月3日成立“国宪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案法。经过4个月的起草活动,炮制出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于12月11日三读通过。由于段祺瑞政府在拥有“决议宪法权”的国民代表大会议召开之前便垮台了,故这部宪法草案也就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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