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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女方要返还彩礼?
发布日期:2016-11-07    作者:110网律师
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比较笼统,现在法律进行了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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