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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最新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6-11-07    作者:张耀显律师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而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和数额,可能因为经济等因素有所差异。今天,洛阳专家律师张耀显将尽可能详细的让大家了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赔偿流程、一些地区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具体计算标准等。
 
洛阳交通事故代理律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了死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代理律师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联系人:张律师
    手 机:13673902777
    邮 箱:zhanglawyer1999@sohu.com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五环街中弘府邸D座一楼西门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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