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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
发布日期:2016-10-24    作者:孙新律师
对家庭暴力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一)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遵循既要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家庭团结,坚持调解的原则,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诫,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后果,防范和制止事态扩大;
  (二)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予以处罚;
  (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虐待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应当告知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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