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案件必须了解的财产问题
发布日期:2016-10-19    作者:高震律师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是否有永久性车位;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2)其它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等)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