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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筑工程律师要回工程款案例
发布日期:2016-10-14    作者:110网律师
本文由成都律师吴锦熤整理发布,如有法律问题可电话咨询 
案件时间:2016年管辖法院:简阳人民法院代理律师:成都律师吴锦熤
案件情况:
廖某与赵某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由廖某承包建设赵某在简阳开发的和谐新村小区住宅楼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廖某按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在廖某与赵某进行工程款结算期间,廖某向赵某交纳了管理费等合理费用。但赵某却将预算费、招标代理费等不合理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强行要求廖某承担。两份合同内共扣除不合理费用335181.32元,廖某向赵某多次提出异议无果后找到成都律师在线合同律师团队,并委托团队代理其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接到案件后,成都律师在线团队律师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对方以廖某不具备项目经理资格,被告综合考虑后将住宅楼施工任务分配给廖某。廖某工程管理差,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被告还安排工人为其施工,该工程双方决算,经廖某同意扣除税费后将剩余工程款发放给廖某。了解到对方的态度,成都律师在线团队分析了整个案件情况,决定向简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多扣除的工程款。
经过团队的精心辩护和证据组织,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团队律师的意见,判决赵某退还廖某各项费用335181.3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本案是吴锦熤律师真实案例,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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