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
发布日期:2016-10-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著作人身权:
1、权利内容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保护期限
(1)作者为公民的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③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④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2)作者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及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的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③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③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