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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
发布日期:2016-10-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著作人身权:

  1、权利内容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保护期限

  (1)作者为公民的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③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④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2)作者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及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的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③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①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②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③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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