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应当为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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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应当为谁
应该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和劳动纠纷中作为当事人是完全不同的。
一、在诉讼中通常涉及个体工商户时,应以经营者为当事人,注明个体工商户字号。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起字号的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
二、在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纠纷中,个体工商户做为用人单位时,则应当以个体工商户为当事人,列名经营者信息。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所以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要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列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