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
财产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
一、如实告知
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保险人需如实告知有关免责事项。
(一)告知及违反告知的后果
1、告知义务约束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
2、投保人违反告知的三种后果:
(1)保险人解除合同
(2)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保险费
(3)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3、保险人违反告知的后果: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了错误申报,特别是隐瞒了以前保险单曾被取消一事,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决。法庭认为,最大诚信原则是海商法中的既定准则,于是作出了有利于承保人的裁决。
二、保证
当事人保证做或保证不做某事,或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
1、保证义务约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2、保证按形式分为:明示保证、默示保证。
明示保证是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成为合同条款的保证。
分为: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认定事项保证又叫确认保证,该类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它是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约定事项保证又叫承诺保证,投保人对未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保证的事项涉及现在和将来。
默示保证并未在保单中明确载明,但订约双方在定约时都清楚的保证。无须保险合同中文字的表述,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在保险实践中遵循的规则。保险的船舶必须有适航能力,即船舶的构造、设备、驾驶管理员等都符合安全标准,适合航行;按预定或习惯的航线航行,除非为躲避暴风雨或救助他人才允许改变航道;不进行非法经营或运输违禁品。
本文转自法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