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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员偿还完毕债务后,多久及如何在黑名单中消除
发布日期:2016-09-24    作者:崔新江律师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执行案件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对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并不会随着时间而解除。但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终结执行的。
符合条件应予删除的信息,人民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及时从名单中删除,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删除。上述规定体现了促执行、促诚信的目的。
其中,公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具有确定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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