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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6-09-19    作者:许仙凤律师
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3、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丧失胜诉权。
  4、借条中的借款利息,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被认定为无效。
  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6、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
  7、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8、当事人合法的诉权受法律保护,但任何人不能随意捏造事实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更不能妄想通过法院来实现其非法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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