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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获缓刑]杨某被控职务侵占,律师积极沟通,取得被害人谅解,终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6-09-09    作者:110网律师
案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2905
委托人:杨某,被控职务侵占罪
辩护律师:何佛元律师
案情简介:杨某,是佛山顺德区某餐饮公司的营业部经理,被控2013年年底到20145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61725元占为己有。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被害单位沟通,家属积极筹款为被告人退赃,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辩护意见:被告人杨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在案发后主动退回了所侵占的资金,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判决结果: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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