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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起诉要求孩子抚养费
发布日期:2016-09-02    作者:110网律师
 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几种特殊类型的抚养费纠纷,即子女提起的婚内给付抚养费诉讼,夫妻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用、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大学学费、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后非抚养方要求返还或子女提出增加数额等等。在这些抚养费中,尤其婚内子女、配偶一方提出婚内抚养费的诉讼日益增多。一方以自己名义诉至法院,往往会被法院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收入支出属于共同的财产收入支出不予支持。一方因经济能力有限承担家庭及小孩的开支十分困难,甚至影响到小孩的身体健康和教育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予以明确,夫妻双方未离婚,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尽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双方或者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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