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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16-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

  (2)我国立法部门和政府制定的民法规范,其适用的空间范围及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我国驻外使馆、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

  (3)一些区域民法规范,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内有效: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只适用于某一地区的,例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制定的适用于经济特区的民事法律规范;

  B.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民事法规、经济特区的民事法规适用于制定者管辖的行政区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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