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的规定,离婚案件的收费是: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原告、反诉人、上诉人或申请人预交。此外,《收费办法》还就诉讼费用预交的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