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发布日期:2016-0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1)本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这里应解释为本人取得完全行为能力;

  (2)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3)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