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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将鉴定工伤职工医疗依赖程度
发布日期:2008-12-08    作者:李英俊律师
我市将鉴定工伤职工医疗依赖程度
 
本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获悉,我市将组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成员,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工伤职工医疗依赖程度鉴定。判定分二级:一是特殊医疗依赖,指工伤致残后必须终身接受药物、特殊医疗设备或装置进行治疗;二是一般医疗依赖,指工伤致残后仍需接受长期或终身药物治疗。该项目的开展对已经医疗终结并已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但伤残部位仍有症状,需要进行医疗的工伤职工,给予了有效的依据,避免和减少了由于针对伤残部位的一般医疗费用支付不清的矛盾。
 
来自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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