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现住莆田市荔城区,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仙游县,身份证号码,电话。
因被申请人(原告)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移送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已收到贵院受理原告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传票【案号(2016)闽0302民初号】。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申请人一直租住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从2015年4月22日至今一直居住在莆田市荔城区,并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原告民事起诉状中的被告住所地系被告身份证地址,但是被告常年在外务工,并未居住上述地址。本案系离婚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且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方便申请人及时参加诉讼,以便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