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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承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6-08-01    作者:孙超律师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你的儿子被一个精神病人打成重伤,如果该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可能是配偶、父母等等,就应对其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就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打伤你儿子的精神病人如果有财产,就用他的个人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再要求其监护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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