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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等同于事实婚姻吗?
发布日期:2016-07-28    作者:孙术校律师


1、什么是同居关系?什么是事实婚姻?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2、事实婚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㈠”[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㈠》]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3、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是同一个概念吗?
  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1)离婚的程序不同。
  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2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一般的同居关系可以自然解除,除非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才受理。
  (2)财产分割不同
  事实婚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事实婚姻解除的效力同离婚的效力一样,有关财产的处理与子女的抚养同离婚时一样。法律保护合法利益,不为法律所认可的权益不被法律保护。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3)子女抚养不同
  事实婚姻解除时子女抚养事实婚姻解除的效力同离婚的效力一样,有关财产的处理与子女的抚养同离婚时一样。
同居关系解除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疾病、恶习的,或者男方条件好,女方同意的,也可以由男方抚养。子女有辨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的,应该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养他人的,须征得对方同意。
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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