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对物业实施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一般以公司形式出现,依合同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其管理服务权源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授予。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通常是独立的法人,与业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必须合作,实施对物业的管理。
国家对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家对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等级管理制度,一般分为一、二、三级,每两年核定一次;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由《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予以规定,此外由物业服务合同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