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
发布日期:2016-07-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扣押证件收取财物禁止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用人单位违法扣押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法处罚。
(3)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2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例题·多选题】2008年1月,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依据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王某收取了2000元押金。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8-1-77川)
A.只要王某同意,收取押金就合法
B.无论王某是否同意,甲公司均无权要求交纳押金
C.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押金
D.劳动行政部门应对甲公司处以押金数额二倍的罚款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收取押金,非法,每人500-2000的罚款。
2.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7)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以实际用工之日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原因延迟订立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两倍的工资。
(3)劳动者原因延迟订立劳动合同:
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书面通知后,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支付劳动报酬。
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但应支付报酬和经济补偿,并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③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两倍的工资。
【例题·不定项】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下列正确选项是?( )
A.4月15日,如果赵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书面通知赵某终止劳动关系,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不补偿
B.7月3日,如果赵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书面通知赵某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C.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
D.2009年4月5日,该公司还未和赵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该公司和赵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
因劳动者原因迟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内: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不补偿;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支付补偿金;超过一年:视为无期合同。
4.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