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劳动法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6-07-19 作者:
刘哲律师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来源网络转载>
相关法律知识
»
劳动合同法关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规定
»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
»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
»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
劳动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的相关规定》
»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
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
劳动法中关于商业秘密相关规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