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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所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6-07-09    作者:110网律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关心下,全省广大律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心聚力、解放思想、勇于进取,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执业,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履行职能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涌现出一大批规范执业、维护正义、奉献社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河南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经过申报、各地审核、公示,省律协综合评审,报省司法厅同意,省律师协会决定授予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等68家律师事务所“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支合等120名律师“河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在本次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中,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我所副主任雷智慧律师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律师、省政协委员王松华领衔创办并以其姓名冠名。

    本所聚集了一批具有良好素养和执业能力的中青年律师,秉承“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精诚团结、凝聚合力”的办所准则,以“责任·协作·职业化”为核心价值观打造核心竞争力,共同践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所训,不断创新观念和机制,为工商企业和其他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富有特色的法律服务,以律师敏锐洞察的专业特质、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勤勉尽责的执业态度、思维缜密的执业作风、精湛纯熟的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的运作机制努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使之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业务范围: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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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客户的信任,就是我们的责任;客户的要求,就是我们的标准;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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