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怎么赔偿
2012年9月12日18时30分许,杨雪英在下班途中被杨东文驾驶豫A-MK983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撞伤。郑州市第五交警大队经调查,认定杨东文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杨雪英应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杨雪英于受伤当天被送往金水总医院住院治疗。杨女士来律所办公室咨询并委托邹超全权处理该案件。 邹律师解答: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且《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其有权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双份利益。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项目中均包含有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故该部分重复项目的赔偿,劳动者无权获得双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