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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对内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6-06-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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