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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免除对父母赡养义务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孙超律师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继承法》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你弟弟只是对你父母未尽赡养义务,而未有上述行为之一,所以你不能剥夺你弟弟的继承权,你弟弟对你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不过,由于你弟弟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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