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盘点了生活中因不懂法而一不小心就会犯的那些罪,大家一定看清楚!
TOP1:当群主,也能犯罪
一年前,谢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数众多,谢某也曾沾沾自喜。
不想去年与因群友张某发黄色视频,一起与群友张某锒铛入狱。也不知啥时开始,有人在他的群里传黄色视频的。他真的没当一回事,觉得不过是大家发着玩,逗一时开心而已。几个月前,张某进群,三个月不到,竟然传发了一百二十多个黄色视频。
张某触犯刑法,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谢某作为群主,因为没有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有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与张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TOP2:用自家人的医保卡买药报销被判刑
用家人的医保卡买药,这样的事儿你干过吗?有母女二人女因此被判了刑,诈骗罪判的。母亲邹某患高血压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邹某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少,丈夫老周的医保卡能报销更多。为省钱,邹某让女儿小周,拿着老周的医保卡去医院给自己买药。小周用父亲的医保卡先后为母亲买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母女俩拘役3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幸亏老周长期卧病在床,虽意识清醒,却无法说话,他对妻女使用自己医保卡的事全然不知,否则,也一样难逃罪责了。邹某以丈夫的身份报销的一万多元,属于医保中统筹基金里的钱,这是是骗保行为啊!
提醒:以为是自家的卡没问题,结果稀里糊涂地竟然犯了罪。这事大家以后可得引以为戒!
TOP3:欠钱不还
您觉得惊讶吗?这是真事儿,可不是吓唬人。熊某因为欠钱不还,在法院判还钱之后,还是拒不还钱,最终被法院判决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获刑1年零6个月。
事情是这样子的,熊某欠顾某140万,拖了三年不还,顾某无奈之下将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熊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还钱,熊某仍旧赖着不还。顾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车子,熊某答应用房子抵债,却不配合交房,暗地里还把车子抵押给了别人。
提醒:自以为聪明,但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稀里糊涂踏进犯罪的雷区!如果法院判了还钱,你也有钱,可要留点神!
TOP4:替考被判刑,这是真事
今年1月14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当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试罪,处拘役1个月。替考,多大点小事儿,当初这两个人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是犯罪。
我因为乐于助人,曾经看一个同学怎么也考不过,替他考过了。现在可不敢了。一位是枪手、一位是雇主。原来虎某参加考研,感觉自己心里没底,就通过他人找到枪手学霸候某,并答应事后重金感谢。没想到候某一进考场就被监考人员逮个正着。
当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得知后惊出一身冷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再三思量后决定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提醒:去年11月1日刑法中增加了考试作弊的犯罪。这不,候某和虎某成了以身示范的第一例,结果是害人害已啊!
TOP5:超速、超速、超速就是犯罪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是犯罪!
超速、超速、超速,看清楚了啊,不是撞车,超速就犯罪。以前驾车超员、超速,如果没出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会和犯罪扯上关系。
以前知道醉驾是危险驾驶罪。但是您知道吗?从去年11月1号开始,开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或超员也是犯罪,并且判刑的不仅是司机,如果车辆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提醒: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事业的朋友们,千万别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TOP6:
杨某是个体经营者,想多赚钱,在增加份量上动了点脑筋:把好好的猪肉变成注水猪肉,增加的份量就能变成口袋里的真金白银,他为自己的聪明兴奋得睡不着。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先后买出去50万斤注水猪肉。让他没想到的是,注水肉还给他换来15年的牢狱之灾。
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80万元。提醒:多少真金白银也换不来自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商的朋友们,依法经营方能家业都兴旺!
TOP7:拖欠工资也能坐牢
拖欠工资也能坐牢,这老板还敢干吗!
发生劳资纠纷不奇怪,但这位老板因为拖欠工资被判刑1年3个月,实在是糊涂得可以!
方某开了个服装加工厂,先后聘用17名工人。工厂开办一年多,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近7万元。后来方某竟然躲起来,将手机关掉玩起“失踪”。工人们无法拿到工资,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给方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方某到期仍不支付。方某恶意欠薪,结果是判了刑、罚金2万,工资还要照付。
提醒: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TOP8:非正常上访会犯罪
其实有些事有正常的解决程序,也有正常的解决办法,可有人认为上访能解决一切。这不,徐某因为不该上访的事,到了不该去的地儿上访,犯了罪。
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团员工,派遣到国外工作期间患病,回国医治一年后死亡。徐某对丈夫单位的善后处理不满,多次去北京天安门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查处并训诫1次。后来善后处理问题与单位达成协议,徐某在协议上签了字,领了补偿款。
事后,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TOP9:微信传谣是犯罪
千万别犯糊涂,见信息就转发。去年9月,浏阳有四人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有犯罪团伙来浏阳抓儿童、挖器官”的谣言被拘留罚款。幸亏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则,就不是拘留罚款,是犯罪判刑。
提醒:刑法修改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那都是犯罪。
TOP10:踹警察一脚,也犯罪
从前看过这么个新闻:九零后泼辣女,护夫心切脚踹民警裆部致伤被抓。
提醒:如果对警察的处罚不满意,可以按程序维权,千万不要暴力袭警。一时冲动,换来坐班房,实在是糊涂得很。尤其是刑法修改后,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按妨碍公务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