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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有权分割吗
发布日期:2016-06-02    作者:110网律师
【网友咨询】
读者区先生来信问,为规避限购,他和妻子前几年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在他们儿子名下,现在准备和妻子离婚,登记在儿子名下的这套房产如何处理?如果儿子的抚养权归妻子,妻子以后能否把儿子名下的房子卖掉?
【律师解答】
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子女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例如父母不能将房屋赠送给别人,也不能以低价出卖。
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随意处置的,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
虽然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子也登记在其儿子名下,视为夫妻双方对其儿子的赠与,该房产是区先生儿子的个人财产,欧先生离婚时不能对其儿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能随意卖掉该房产。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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