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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发布日期:2016-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特殊行业限制(F55)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F57、58)

  (1)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执业风险基金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2)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某律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有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

  【例题】律所无法按约支付房屋租金100万,该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首先由律所承担责任,律所无法偿债的,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律师和丙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800万,该损失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首先由律所承担责任,律所无法偿债的,乙丙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律所承担了责任,可否向乙丙追偿?

  [正确答案]律所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丙追偿,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乙丙无法承担责任,债权人还有何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债权人可以向执业风险基金寻求救济。

  乙律师和丙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800万,该损失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首先由律所承担责任,律所无法偿债的,乙丙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律所承担了责任,可否向乙丙追偿?

  [正确答案]律所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丙追偿,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乙丙无法承担责任,债权人还有何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债权人可以向执业风险基金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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