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发布日期:2016-0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特殊行业限制(F55)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F57、58)
(1)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执业风险基金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2)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某律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有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
【例题】律所无法按约支付房屋租金100万,该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首先由律所承担责任,律所无法偿债的,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律师和丙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800万,该损失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首先由律所承担责任,律所无法偿债的,乙丙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律所承担了责任,可否向乙丙追偿?
[正确答案]律所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丙追偿,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乙丙无法承担责任,债权人还有何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债权人可以向执业风险基金寻求救济。
乙律师和丙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800万,该损失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首先由律所承担责任,律所无法偿债的,乙丙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律所承担了责任,可否向乙丙追偿?
[正确答案]律所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丙追偿,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乙丙无法承担责任,债权人还有何救济方法?
[正确答案]债权人可以向执业风险基金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