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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16-05-30    作者:孙心远律师
原告甲某某诉称,原告原为外科医生,自201W年6月3日起受雇于被告,双方当时口头约定每月报酬为1200H元,至201E年3月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劳务报酬。201E年4月15日,原告在威海市某区卫生局注册了执业证书,执业单位为被告。原告主张被告并未向其支付201E年5、6月份的劳务报酬。因此,原告诉称向被告索要这两个月的劳务报酬24000元。
案例分析
一、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公司
1,资质合法。
这是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底限要求。有的机构仅能从事职业介绍、人事代理业务,没有开展劳务派遣的法定资格,企业如果使用这类机构派遣的人员,则企业和派遣人员之间将会被认为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能达到降低用工风险的目的。职业介绍③是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的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起信息咨询、居间介绍、代理服务的作用,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是民事委托关系。人事代理是指人才流动管理事业组织,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人事管理规范,运用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对用人单位和人才人事事务实行代理,包括代理用人单位一方招聘员工,代发工、代缴、代缴社会保险等,俗称“人事外包”。人事代理公司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民事委托关系。劳动者虽然直接与人事代理公司发生劳动人事上的事务,但由于人事代理公司是代理人,一切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用人单位使用职业介绍和人事代理并不能避免用工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来确认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合法资质。
2.风险转移程度。
不同的派遣公司有不问的风险承受度,企业应该选择能承受较多风险的公司。具体而言,企业可以评估派遣公司有没有承担风险的责任意识,对不愿承担风险的派遣公司予以排除;企业应当考察派遣公司有没有预防风险的管理体系,对没有风险管理部门或机制的派遣公司应产以排除;企业应当调查派遣公司应对风险的业务能力,对缺乏劳动法律问题处理经验和专业人员的派遣公司应子以排除。
3.服务能力。
派遣公司可以在大量具体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上为企业提供服务,如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用工手续等,企业可以从服务项目种类、服务网络分布、服务规模人小、服务水平高低、服务品牌知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时需要考虑员工对派遣公司的接受程度,通常服务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派遣公司易于接受员工接受。
二、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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