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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6-0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也就是说,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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