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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布日期:2016-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保护范围:折衷主义(周边限定+解释)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3)对于仅在说明书或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

  (4)对于权利要求,可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2.权利要求变更

  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法院应准许。

  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例题·不定项】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日光灯灯光控制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日光灯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0万元。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将日光灯作为零部件生产出灯光组合家具的行为依然构成专利侵权

  B.甲公司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相应扩大其权利要求

  C.甲公司可将其在专利授权程序中放弃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D.甲公司可在一审举证期届满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

  E.如甲公司发出侵权警告而不及时起诉,乙公司可依法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将他人专利产品作为零部件生产另一产品的,是使用行为,构成侵权;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用以解释;已经放弃的技术方案,不能再纳入保护范围;专利权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变更其权利要求,以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不必再基于其他的权利要求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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