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三,我们能做什么?
当今社会,小三已成为了一个泛滥的社会问题。曾经的热播剧《蜗居》中“海藻”一角,展示了一群通过和社会成功已婚人士暧昧、甚至出卖身体,过着奢侈生活的小三们的心理活动与日常。前段时间占据娱乐版头条的“洗米华老婆宫斗小三”堪比连续剧的剧情,最终以正室宣布离婚收场。
对于小三问题,是否真的束手无策、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本文不从道德层面讨论,谨以法律角度分析这种社会现象所导致的社会问题及解决方法。
面对小三,我们能做什么?
出轨、婚外情、包二奶,是对于小三这一群体描述的关键词。而从法律角度理解,各有不同,所要承担法律约束带来的后果,程度不同。
通常出轨、婚外情包括精神、肉体,而目前对于出轨行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但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搜集的出轨证据,争取到最大的财产补偿。如证据充足,过错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包二奶通常是指合法婚姻关系外的非法同居关系。如有证据证明同居六个月以上,可判定非法同居关系。如无财产、抚养权等争议,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无需到法院申请,法院亦不会受理。
面对小三,我们能做什么?
如小三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公开长期同居,若证据充足,可向法院起诉,请求重婚罪判决。使用假身份另外登记结婚、育有子女,可被判定为重婚罪。
重婚罪遵循不诉不审的法律基本原则,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重婚罪追述时效为自重婚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五年。
面对小三,我们能做什么?
小三可以分财产吗?关于小三相关财产争议问题,如下分析。
同居期间的所得财产,由同居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合法夫妻之间的出轨方,只有权处理个人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证据证明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小三名下,可依法追回。在解除合法夫妻关系后才发现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另行起诉。
由此可见,现实法律实践当中,小三要想分割财产?没那么简单!
总体来说,正面面对婚姻问题、夫妻双方积极沟通、努力提高自身的自主生活能力,才是面对小三问题的正确打开方式。
-----------法条链接----------
1.《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