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发布日期:2016-05-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不能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2.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而不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辩护人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
3.辩护人维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