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自由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著作自由,即公民有权自由地在出版物上发表作品;二是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需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出版自由更关注的是能不能办出版社、电台,出版的东西是事先审查还是事后审查。结社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非营利目的的结社在我国又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我国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以成立社会团体等非政治性结社为内容。在我国不可以组织政党,只有九个政党(中共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属合法。
在公民的六大政治自由中由法律确定的只有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我国对集会、游行、示威采取的态度是申请和许可制。根据1989年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若要集会、游行、示威,应向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并且对集会、游行、示威有限制性规定,四种情形不被允许:反对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直接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集会、游行、示威若未被允许,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服,也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允许的集会、游行、示威也有一些其他的限制规定,得遵循两个原则:一是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二是不得妨碍公务,注意哪些地方限制游行、哪些地方禁止游行。
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干三件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妨害国家的教育制度。对于外国人在中国进行宗教活动,有几个限制性的规定: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或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境内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的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