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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能否追偿(转载)
发布日期:2016-04-30    作者:张书正律师
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但是如果保证人在可以主张该抗辩权而没有主张时,向债权人清偿了债务,那么保证人就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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