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商法中海商法:救助合同的种类
发布日期:2016-04-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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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容不同,救助合同可以分为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合同和雇佣救助合同。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合同是指根据救助效果决定是否支付以及支付多少救助报酬的合同,一般的救助合同都是这种合同。所谓雇佣救助合同是指救助合同中规定,救助方按照被救助方的指挥进行救助活动,而不论救助成功与否,被救助方都应按救助方使用的人力和设备按约定支付报酬。雇佣救助合同在性质上与一般海上救助合同存在诸多不同,更多体现了雇佣服务合同的性质,因此现在一般不再视其为海上救助,而视为一种劳务合同。
海难救助中通常采用标准格式的救助合同。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助合同格式是劳氏救助合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