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武汉诉讼离婚要交多少费用
1、诉讼离婚要缴纳什么费用?
(1)案件受理费;
(2)财产保全费用;
(3)案件执行申请费用;
(4)如果诉讼离婚请律师代理的话,还要给付律师费。
2、案件受理费怎么缴纳?
(1)离婚诉讼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2)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A、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B、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C、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D、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E、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F、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G、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3、财产保全费用
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为了防止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之后的执行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法院收取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为: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案件执行申请费用
案件审结之后,无论是生效调解还是生效判决,都涉及到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很多离婚当事人若对结果不满意,都会拒绝或者不情愿执行。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交纳执行申请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5、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依法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地方制定,因此,每个地方的律师代理费用并不相同。
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会考虑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相关知识:广州找律师打离婚案件服务费标准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2)5万-10万(含10万元):8%;
(3)10万-50万(含50万元):5%;
(4)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5)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6)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7)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8)5000万元以上: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