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责与不负责任(无责任)概念比较 1、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客观条件,可被部分或全部免除法律责任。——存在被免除 2、不负责任(无责任)虽然违法者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并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故没有法律责任。——自始不存在 (二)免责的条件和方式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