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矿工口角杀人隐姓埋名14年死罪难逃
发布日期:2008-07-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8月3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因琐事故意杀人,隐姓埋名14年终被抓获归案的李富民判处死刑。
    李富民原系义煤集团耿村煤矿职工。1992年5月3日晚9时许,李富民在义马市朝阳路农贸市场门口与汪某发生口角,继而与汪某、金某、王某三人厮打,后被人拉开。李富民回家取出一把匕首,在义煤集团机关医院门口找到汪某、金某、王某等人,趁汪某不备朝汪左侧背部连捅两刀,又朝王某肩部、金某腰部各捅一刀,致汪某当场死亡、王某轻微伤、金某轻伤。李富民从洛阳跑到新疆,后改名赵宏凯在河南登封打工。


【浏览 次】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