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项目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合适?
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市场土地供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公民基本的财产权、居住权,正是上关国计、下关民生。但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以及被征收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项目,从实践中发现,当前很多征收项目缺失公正、透明的程序,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对法治社会的翼期。
在这种大环境下,被征收人如何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呢?由于被征收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及对抗征收人的实战经验,最明智的途径就是委托律师办理征收案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不同于集体土地拆迁,征收项目自公告开始,征收人又玩起了花样,多了征询意见这一程序。近年来,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征收人表面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很多征收程序看起来也更规范,被征收人不进行深入的调查,是很难找到征收人的违法漏洞,很难提高补偿的。
征收拆迁项目什么时候聘请律师最合适呢?
一般情况下是正式的补偿方案下来后,当事人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就需要及时的委托律师进行工作了,但是征收项目在有征询意见这个程序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了,征询意见表面上看起来是维护被征收的权益,针对项目被征收人有权提出各种意见,实质是征收人设下的圈套,让您在不知不觉中,签下了预签征收补偿协议。
在征询意见阶段被征收人往往会忽略重点,被征收人认真积极的研究征询意见稿,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意见。实际上,正式的征收补偿方案和征询意见稿没有实质的区别!武汉最近正在进行的项目也充分证实了征询意见不过是一种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只会拖延了被征收人的时间,任何意见也不会被采纳。而且很多被征收人此时会粗心大意,在征收人的利诱以及胁迫劝说下,签了预签征收协议。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是否生效是由征收人决定的,一旦生效,被征收人将无法挽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无法应对与抗击时,在征询意见阶段就应该积极的委托律师,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进行谈判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律师越早的进行工作,补偿提高的幅度越大。给律师留的时间越长、提高补偿的可能性就越大。
面对征收项目,被征收人一旦决定就不要犹豫,只有律师才能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使被征收人与征收人达成一个良好的平衡,在征询意见阶段委托律师、积极的配合律师工作,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以及经验,使征收项目对被征收人权利造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达到令被征收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