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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法律行为-司法考试民法答疑
发布日期:2016-03-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考生问:何为共同法律行为?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解答:

  共同法律行为指两个以上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共同法律行为多见于团体设立行为。例如:公司设立行为、公司章程订立行为;合伙协议订立行为;共同捐助行为;订立联营合同等。

  △决议(多个民事主体依据表决原则作出的决定,例如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一般也作为多方法律行为处理,但与一般的多方法律行为仍有不同:

  A.决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但一致,而且其用语也完全一致。这与双务合同不同。

  B.决议中的意思表示针对对象不是其他发出表示的成员,而是针对有关意思形成机构。

  C.决议对没有表示同意的成员也具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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