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车门须谨慎 酿成事故要担责!
生活中,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会有突然开车门的动作,但是这一小小的动作,却可能酿成大祸。因为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或许无心,或许没有注意到,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承担责任却是避免不了的。
开车门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责任?
任何事故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各方因素综合判断各方过错及过错大小以确定事故责任。开车门事故担责一般考虑:
1、司机是否违停,停车是否规范,有无提醒乘坐人开门注意安全。
2、乘坐人打开车门前有无注意观察后方情况,是否有车辆、行人等。
3、骑车人有无过错,比如走快车道、逆行、制动不灵等;如果骑车人倒地遭遇其他车辆碰擦,其他车辆司机在事发前处置是否得当等。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谁担责?
1、违规停车司机及乘客应负责任。
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
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以案释法——
案情:
李某驾驶小车停车等候时,车上乘坐人员开门,与田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田某及乘坐人员黄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大队认定,司机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与黄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田某与黄某将李某及车辆投保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保险公司与李某提出,事故系乘客开门所致,应追加乘客为被告,但法院并不同意保险公司和李某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田某各项损失19万余元,赔偿黄某各项损失8千余元,由李某赔偿田某、黄某各700元。
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司机应当遵守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司机应提前提醒乘客看清车辆前后左右的来往行人及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开门下车。
本案中,李某作为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管理义务,对车上人员的不当行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预见性,却没有提醒和阻止乘车人员。因此,其车上人员违反交通事故管理法规,造成他人的损失应当由李某承担。
法官提醒——这样避免事故:
1、停车要规范,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边20至30厘米,除了司机外,乘客尽量从右侧下车。
2、司机应提前提醒乘客,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车辆后方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3、下车开门时不要直接打开,应先慢慢打开一条缝,提醒过往的骑车人,门要开了,请注意。
4、骑车人、行人在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应注意自己的车速,并保持与汽车的横向距离,避免被打开的汽车车门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