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成功案例
厦门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2013)集民初字第1418号,魏*文诉陈明哲、张超峰、芮城县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芮城支公司一案,四级伤残,获得赔偿数额839503.12元;
(2014)海刑初字第369号,杨某诉彭某交通肇事罪刑事赔偿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没有办理暂住证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城镇标准赔偿,海沧法院判处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77091元。
(2014)思民初字第452号,蓝*涛诉杨清凤、洪志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一案,十级伤残,获得赔偿数额143549.1元;
(2012)同民初字第2921号,贾*刚诉林旭立、林双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角美开发区支公司一案,十级伤残,获得赔偿数额111500元
此外,还办理过宝马因交通事故主张贬损案,车主将车辆出借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免赔等数十起交通事故案件。